德盛安聯投信:電子、中概將成台股雙主流,8月正是逐步加碼台股時機
回上一頁
(2003/08/01 09:10:00)

精實新聞 2003-08-01 08:51:32 記者 柯安聰 報導

德盛安聯投信旗下「德盛科技大壩基金」經理人黃泰原表示,台股在7月成功站穩5000點後,技術面已確立中長線多頭格局,短期雖將因籌碼因素出現壓力,5500點以上壓力沉重,但後勢表現相當值得期待。

黃泰原表示,78月間的台股盤面受到除權股籌碼出籠的干擾,將呈現在高檔震盪走高的態勢,但在8月下旬至9月上旬企業季報及營收陸續公布完畢,待籌碼與訊息進入沈澱期後,台股可望出現波段再攻時機。

在投資建議上,黃泰原指出,由於下半年起,電子股與中國收成股旺季將陸續到來,且因經建會近期公布的景氣對策信號顯示,金融面與生產面指標出現同步回升,建議投資人對台股採行逐步加碼動作,在量縮回檔時可分批持續增加持股比重,以因應即將到來的景氣回升行情。

他並分析,台灣已經公布的各項經濟指標全面回升,顯示美伊戰後景氣開始好轉,其中金融面指標出現連續第3個月回升,且生產面指標受到戰後美國訂單回流,SARS疫情解決有助於大陸訂單回溫的激勵,帶動生產面指標止跌回升。值得進一步觀察的是,若金融指標連續第4個月回升,下半年台股大波段景氣行情則可確立。

「德盛科技大壩基金」經理人黃泰原表示,在政府宣布取消單一QFII 30億美元的投資台股上限後,市場預期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公司(MSCI)將順勢調高台股權重,最快在8月底就會公布調整幅度。在MSCI效應提早發酵下,外資不顧暑假淡季接連數月大幅買超台股,且以加碼電子股與塑膠股為重心,預料此一動作將會延續。

再以類股表現來看,黃泰原指出,由於市場普遍認為美國與全球景氣在下半年復甦有望,電子股將受惠最深,其引領盤勢上攻的主流地位將更為確定,再搭配第3季後中國大陸需求上揚而受惠的中國概念股,下半年的台股將以電子股與中概股雙主流領軍上攻。

對於台股後勢,黃泰原並以經濟面數據加以分析。他表示,SARS對經濟帶來重大利空已經排除,且以經建會公布的景氣對策信號而言,7月公布的6月份的景氣對策信號已經升為黃藍燈,景氣復甦力道正在轉強中,投資人自可對台股下半年表現予以正面期待。

不過,黃泰原表示,台股中長期融資水位雖屬穩定,且有利於盤勢持續向上攻堅,但短期融資餘額自5月底時的1600億元附近,快速擴增到7月下旬的2200億元左右,短期融資金額的快速上增,恐將略為壓抑台股短期指數上攻動能,但無礙於台股長線多頭格局的發展。


•相關投信:BFZ002
•相關連結:黃泰原
註1: 基金並非存款,基金投資非屬存款保險條例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範圍,且基金投資具投資風險,委託人須自負盈虧,本公司受託投資不保本不保息,除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外,投資所可能產生的本金虧損、匯率損失、或基金解散、清算、移轉、合併等風險,均由委託人承擔。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本公司受託投資之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委託人申購前應詳閱風險預告與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4: 本公司受託投資之基金已備有公開說明書(或其中譯本)或投資人須知【前述文件併揭露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委託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或本公司網站下載。
註5: 為保護既有投資人之權益,部份境外基金設有價格稀釋調整機制及公平市價規定,另委託人之交易如經基金公司認定為短線交易者,基金公司或本公司可拒絕受理申請轉換或申購要求,並可請求支付一定比例之贖回費用或其他相關費用,費用標準均依各該基金公司之規定。本網頁中之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委託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
註6: 委託人瞭解並同意受託人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之相關交易時,自交易相對人取得之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得作為受託人收取之信託報酬。
註7: 委託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又投資新興市場可能比投資已開發國家有較大的價格波動及流動性較低的風險,委託人應慎選投資標的。
註8: 部分基金可能持有衍生性商品部位,可能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100%,可能造成基金淨值高度波動及衍生其他風險。
註9: 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且部分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費用。由本金支付配息之相關資料,投資人可至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總代理人之公司網站查詢。
註10: 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本類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主要特色係投資前揭基金之組合基金亦同),適合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委託人且不宜占投資組合過高的比重。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委託人;又如係本國投信機構募集者,則可能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具有私募性質之債券,雖其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然該債券具有債券發行人違約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交易對手風險及因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投資人應審慎評估。
註11: 投資於中國之基金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境外基金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以掛牌上市有價證券為限,且投資前述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境外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故並非完全投資於大陸地區有價證券;投信基金投資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雖可包括其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交易之股票、存託憑證或符合一定信用評等之債券等且法令並無規範投資總金額之上限,惟仍應符合信託契約、公開說明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及受到基金公司QFII額度之限制,故亦非一定完全投資於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又投資人亦須留意中國市場政府政策、法令、會計稅務制度、經濟與市場等變動所可能產生之投資風險。
註12: 以上資訊來源由嘉實資訊提供,僅供投資人參考,惟相關資訊仍應以各基金公司公告為準。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